“清明”和“五一”小长假将至,扫墓、祭祀和踏青出游等活动较多,人民群众出行相对集中。为切实做好“清明”和“五一”节假日期间的港口安全监管工作,九江港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江西省港航管理局关于做好“清明”、“五一”小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多措并举确保港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加强领导、及早部署。该局要求所属各单位、沿江各港口企业要将“清明”和“五一”小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安排部署,制定保障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稳定的详细措施,认真督促港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履行港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安全工作落实到一线,做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是全面检查、严格监管。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特别是加强重点码头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港政执法人员对市区危险品作业码头和重点港口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整改。同时配合海事部门对危险货物装卸码头,加强监装、监卸管理,严格执行单船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审批核销备案制度,保障港口生产安全运行。
三是加强预警、安排值班。在“清明”和“五一”小长假期间,该局所属各单位和沿江各港口企业要密切关注节假日期间气候变化,港政管理部门注意加强与气象、海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发布对交通出行有影响的极端气象预警信息,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和关键岗位值守制度,保持应急车辆、船舶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应快速高效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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