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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港口管理办法》予以修订公布
新闻来源:九江市港口协会 http://jiujiang.chinaports.org 发布时间:2011/4/7 8:44:00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关于修改《江西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等20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江西省港口管理办法》中,将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

“申请从事国际集装箱装卸、港口汽车滚装业务的,应当向港口所在地的设区的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设区的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依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修改后的《江西省港口管理办法》自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予以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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